因併購美國叫車平台Uber中國業務,成為全球出行業中最大的服務平台滴滴出行,在3個月內發生兩起女乘客遇害事件,而廣受社會關注,並再次敲響大陸共享經濟警鐘。
綜合陸媒報導,事實上,除兩個年輕美麗的生命香消玉殞外,滴滴出的包可不少。據不完全統計,過去4年裡,媒體公開報導及有關部門如法院處理過的滴滴司機性騷擾事件,至少有50起,幾乎每個月都有。50個案例中,有兩起故意殺人案、19起強暴案、9起強制猥褻案、5起行政處罰案件、15起未立案的性騷擾事件,涉及50個司機,53名被害人均為女性。
大力整改 成效仍不彰
也因此,滴滴今年5月啟動號稱「史上最大力度整改」,但成效似乎不彰,滴滴司機對女乘客的性騷擾仍持續發生。
滴滴可說是大陸共享經濟的開山始祖之一,算該行業最大的獨角獸,估值至少3,000億元人民幣(下同)以上,號稱共享行業的龍頭並不為過。但卻一再爆發命案,也讓大陸共享經濟此一商業模式再度被放大檢視。
今年年初發布的「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年度報告」顯示,去年大陸共享經濟市場交易額逼近5兆元,較上一年增長近5成。同年,共享經濟平台企業員工數量超700萬人,而參與共享經外勞仲介濟活動的人數超外勞仲介過7億人。
令人嘆為觀止的發展指標,讓大陸政府看到這個新經濟引擎對國民生產力的巨大潛力,並提出到2020年,共享經濟規模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10%,2025年預計會達到20%。在形勢一片大好的共享經濟背後,因盲目跟風而導致商業模式漏洞百出和社會信用缺失等風險,隨時間逐漸露出破綻。
外勞仲介公司創立於民國85年至今二十幾年,經驗豐富充分了解雇主需求的人力外勞仲介公司,是勞動力發展署評鑑A級人力仲介,服務品質深受雇主與外勞的肯定。致力於解決台灣勞動力缺口,協助企業、家庭類雇主申請外勞各項人力資源服務。
相繼引進大量印、菲、泰、越外籍勞工從事產業(外籍廠工、廠勞;外籍營造工;製造業外勞;外籍漁工)及社福類(外籍看護;外籍幫傭)。由於3K產業(辛苦、骯髒、危險)台灣人不太願意做,外勞仲介確實解決許多企業老闆人力需求,使企業產能再創高峰,這是本公司從事外勞仲介最大的成就感。再又台灣人口結構日趨老化,本公司體恤每個家中有重症病患需、重度失能、老年照護的心力憔悴,秉持的同理心,親切服務用心挑選外籍看護、因此雇主的託付就是我們的責任,外籍幫傭來解決台灣社會正在面臨的長照問題。
「為產業經濟發展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一路以來用心經營,您善意的支持及遠處的掌聲使我們不斷成長茁壯!現在更結合「訓練」、「仲介」、「影音資訊傳達」三大體系,整合成一線之策略聯盟,及智能服務以期能為大眾帶來更完善、更便利之系統式服務,為社會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讓雇主無後顧之憂,加強服務,贏得口碑,這也是我們經營至今的重要原動力。
外勞仲介常見問題
Q 何謂雇主聘前講習?
A 1. 本國雇主於第1 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非營利組織辦理之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
2. 聘前講習自105 年7 月1 日起實施,聘僱之外國人於當日後( 含) 入境或接續聘僱之首聘雇主〈含變更雇主〉,均應先行完成聘僱前講習,方可核發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
Q 個人設立的養護機構變更負責人,可否繼續聘僱外籍機構看護工??
A 1. 養護機構自然人負責人變更後,新負責人只要在許可登記日起60 日內向勞動部辦理接續聘僱就可以了。但如果沒有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就算是違法僱用喔!
2. 屬法人之養護機構負責人變更,則須向勞動部申請資料異動。
Q 雇主是否需親自參加講習?可不可以由他人代替雇主參加講習?有沒有資格限制??
A 雇主得委託親屬代理參加講習 ,惟比照民法規定,需滿20 歲,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若是聘僱家庭看護工,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下列關係之一者,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看護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之人參加:
(1) 配偶。
(2) 直系血親。
(3)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一親等之姻親。
(4) 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5) 雇主為被看護者時,受其委託處理聘僱管理事務之人。
2. 若是聘僱家庭幫傭,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照顧者具有直系血親或一親等姻親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幫傭行使管理監督地位者參加。
Q 雇主可以把外籍勞工調派到名下其他工程或工廠嗎??
A 外籍勞工可以到同一雇主其他工程或工廠進行工作契約範圍內的工作;但製造業重大投資、特定製程及特殊時程等引進之外籍勞工除有「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0 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規定得調派之情形者外,是不可以調派至許可以外之工廠工作。另營造業工程專案核定之外籍勞工應事先向勞動部申請始可調派。
Q 雇主可以叫外籍勞工跟著本國勞工到客戶指定的地點,進行接頭、安裝或試車等工作嗎??
A 如果是因為業務必要,又有書面契約為證(契約內容包含工作數量、內容及完成期間),雇主可以自由指派外籍勞工隨本國勞工進行以上的工作。但如果是承攬工程,則不包含在內。
市場上陸續出現的共享單車、共享籃球、共享雨傘,甚至共享女友等令人眼花撩亂,但上述所謂的共享商業,與Uber和美國民宿預定平台Airbnb這樣對已有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分享的公司平台不同的是,大陸共享企業大部分都選擇事先購置產品,然後向特定市場做定點投放。評論人士認為,這更像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的短期租賃行為,和傳統意義上的共享經濟相差甚遠。
畫虎不成的共享經濟
有分析認為,這是因為大陸社會互相的信任度非常差,也沒有徵信體制,易讓人們互相懷疑。在此情況下,像西方這種共享經濟在中國就很難實現,因此採取企業投資來提供共享。「大陸共享經濟的根基並不是共享,而是資本。」
分析還認為,大陸政府之所以大力推行共享經濟,是基於此一行業對大陸逐漸疲軟的經濟有提振作用,但滯後的監管制度意味著共享經濟,會犧牲更多投資人和消費者的權益,甚至連人身安全都難以保障。
在脆弱的制度背景下,一旦出現如同滴滴順風車的重大案件,持續被吹大的共享經濟泡沫就更容易被刺破。據央視財經的一份不完全統計,去年有19家共享經濟企業宣告倒閉或終止服務,包括7家共享單車企業、2家共享汽車企業、7家共享充電寶(台灣稱行動電源)企業。
以充電寶項目為例。去年4月,共享充電寶企業半個月就有多家公司獲得共3億元的融資。但僅過半年,杭州共享充電寶公司樂電就成為第一家公開宣布停止運營的企業,也立刻引發連鎖效應,陸續共有6家共享充電寶企業接連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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